各学院:
按照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 2022 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皖教秘学〔2022〕4号)要求,我校组织开展 2022 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(省级优秀毕业生)推荐评选上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依据
依据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(皖教学〔2021〕1 号)文件执行,见附件1。
二、指标分配
根据各学院2022届毕业生数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测算,各学院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指标为:化学化工学院8名;机电工程学院12名;建筑工程学院8名;教育科学学院11名;经济管理学院17名;旅游学院21名;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12名;数学与统计学院5名;体育学院5名;外国语学院9名;文化与传播学院8名;文学院9名;信息工程学院15名;艺术学院11名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
各学院要召开毕业班辅导员会议,认真部署评选工作;要广泛宣传,动员全体毕业生参与到评选活动中。在评选过程中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对照评选条件,坚持标准,认真审核;严格执行评选程序,层层把关,确保程序公正。各学院正式推荐名单确定前须公示三天。
2.具体要求
3月15日前,各学院填报《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》(附件2),并汇总《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》(附件3),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同时将附件2、附件3、学生获奖证书(除校级三好学生、优干、一二三等奖学金、国家奖学金、励志奖学金外)电子文档发送至:600045@hsu.edu.cn。
附件:1.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(皖教学〔2021〕1 号)
2.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花名册
3.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(排列范例、纵向6排)
学生处
2022年2月22日
附件1:《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(皖教学〔2021〕1 号).docx
附件3:2022年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(排列范例、纵向6排).docx